鲁豫采访叶倩文时,问起她当年和费翔的那段恋爱关系。叶倩文说:“我在电视上听到他说我是他的什么……把我吓一跳。因为那段关系时间很短很短……”
叶倩文这个说法,似乎是没把这段感情当成一回事。或者是因为时间太短,所以认为不太正式。但是没想到费翔似乎比她认真,还会公开说到她是自己的前女友,费翔的资料里面,也只有叶倩文这一个前女友。
(资料图片)
叶倩文1996年就跟林子祥结婚了,这么多年婚姻关系似乎也很稳定,所以一个有家庭的人,提起前任一般都会选择轻描淡写,甚至能不提就不提,不能再去显得还很在意。
但费翔是因为独身到如今,前女友理所当然成了一种怀念,甚至还有可能依旧陷在这段感情里走不出来、因为这段关系让他觉得遗憾、因此后来再也遇不上更想爱的人。
或许我们也会好奇,两人当初如何恋爱的?是不是很美好很浪漫?关于这个,叶倩文也说了:“那时我才十几岁,他当时也很红,大家觉得我是唯一一个能配他的女孩子,因为我够高,我又是讲英文的,大家就把我俩摆在一起唱歌,就好像有一点在约会的意思了。”
依旧是轻描淡写的说法,只是这个“唯一能配他的女孩子”,可难会让很多人觉得叶倩文有点自大。不过可以想象,费翔那个191的身高,的确很难找到合适的女孩子相配,毕竟身高差太多的确会有点别扭。而叶倩文173,在女生中算是个子很高了。
这么看来,两人只是因为外表看起来般配,性格上是不是合适也未可知。不过两人也没来得及过多的了解和磨合,就很快分手了。原因并不在当事人,而是来自家长。
叶倩文说:“他妈妈很不喜欢我,只要他跟我出去他妈妈就很不满意,那我想,被一个妈妈不喜欢很难过的,但是我也无所谓,没关系,不喜欢就不要喜欢了。我去了别的地方拍戏,他又太红……”
于是这段关系无疾而终。从叶倩文的说法来看,当时的她显然也是骄傲的,你不喜欢我吗?无所谓,没关系,我主动放弃就好。在一些人看来,这样的恋爱观有点随意,甚至可以解释为不够喜欢。
可是爱情重要、自尊心也很重要。骄傲一点也没什么不好,毕竟这是两个人的事。比如叶倩文当时若不选择退却、她只会让费妹妹更不喜欢。甚至会觉得她在缠着自己的儿子。
毕竟那时费翔应该是比叶倩文更红,所以叶倩文的放弃和“不努力争取”,我觉得很能理解,因为照我这种性格,也会自己先退却。不想被人觉得自己是“贪图”什么,也不想去乞求别人。
那样做只会适得其反,越是去讨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喜欢、越是招人厌,用真诚去打动对方这种爱的方式也可以,但一般人做不到。所以叶倩文那时显然也是骄傲的,而费翔显然也不会去违背妈妈或惹她生气。
不被祝福的关系,只能草草了结。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,两人想必也早就放下了释怀了,再想起来、或许还会有那么一点点遗憾吧……